大西北网讯 民乐县紧紧围绕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持续出台县委1号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服务保障支撑,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逐步实现由供原料、供产品向创标准、创品牌转变,以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竞争力。
支持交易市场建设,对按照商务部门建设标准新建的农产品专业市场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支持冷链物流建设,对新建2000吨以上的农畜产品冷藏库,每座补助资金10万元;对新建4000吨以上并达到信息化体系标准的农畜产品冷藏库,在省上补助的基础上,每座补助资金30万元;对购置冷藏运输车辆按购置款的25%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农产品出口,对年出口民乐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专业合作社,按销售额的1%奖励。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按销售额的1%奖励。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被新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甘肃省著名商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10万元、3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称号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20万元(同一项产品在同一年度获得多项称号的以最高奖额为准);对获得中药材GAP、GMP、GSP认证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分别奖励5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得上述认证并建立农产品追溯平台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