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3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6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1.2%,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比增长25.8%,两项增速持续位居全国前列。
今年以来,自治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稳经济各项政策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速释放政策红利,各项经济指标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为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1—10月,自治区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058.5亿元,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由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类大宗商品价格保持高位运行,资源优势持续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带动资源类、化工类行业企业产销两旺,拉动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同时,自治区严格执行国家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1—10月,为各类企业退付增值税留抵税额488.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退419.6亿元。6月份,自治区出台推进经济稳增长9方面46项政策措施,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陆续出台15项助企纾困接续政策措施和10项巩固经济发展良好态势政策,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稳定了市场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为培植潜在税源和后续税源积蓄了后劲。
在财政支出方面,为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发挥作用,自治区财政继续保持较高支出强度,特别是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科技攻关、基本民生等领域的支出力度。
据统计,1—10月,新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343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2%,全力保障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等公共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