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乌鲁木齐8月26日电(记者于涛)26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应对疫情给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保市场主体、保民生部署要求,重点实施缓缴社保费和发放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两项政策,推动助企纾困政策效应早显现、效能早释放。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在会上介绍,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对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可延期到2022年底;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可自愿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另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受影响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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