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四月空气质量全国第四 达标率100%
4月,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0天,达标率100%,在全国74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中位居第4位,为历年同期最好值。
这是今年乌鲁木齐市首次实现全月达标,也是首次在供暖季空气质量进入全国排名前10位。
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了解到,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结果显示,4月,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全月30天均为优良,一级优的天数12天,同比增加6天;二级良的天数18天,同比减少5天;轻度污染天数减少1天。其中,首要污染物PM10月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1%。
数据显示,与3月相比,4月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加22天,主要污染物PM10、PM2.5月均浓度分别下降46.9%和73.3%,空气质量同比、环比均明显改善。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说,这一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供暖季空气质量排名正在逐步向全国前列迈进。
4月份空气质量显著改善,“老天帮忙”起到了客观作用。4月以来首府经历了7场降水,降水量较历年同期明显偏多,气象条件有利于空气中污染物扩散,使空气污染程度相对减轻。
首府加大环境监管执法、环境卫生整治的主观努力,是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原因。
自去年进入供暖季起,我市全面开展了环境监察执法夜检专项行动,打击重点区域及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夜间不正常运行或擅自停用环保设施的违法行为,各区(县)、各责任单位也加大了道路、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力度。
在环境卫生整治中,通过开展渣土车、渣土场污染防治、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管理,规范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机械化喷雾清扫,实施重点路段和区域高密度洒水降尘,周边荒山绿化等措施,为空气质量改善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