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 新疆目录调整
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日前联合印发了经国务院批准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对我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了调整,其中新增了“商业连锁经营、跨区域代理经营等新型流通业”。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涉及中西部22个省,639条优势产业目录。自2017年3月20日起实施。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规定,属于本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符合本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按照本目录的有关政策执行。
此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对我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的调整如下:新增2条“石墨的高端应用和精深加工”及“商业连锁经营、跨区域代理经营等新型流通业”;删除1条“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修改5条“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蛭石、云母、石棉、菱镁矿、石灰石、红柱石、石材等非金属矿产的综合利用(勘探、开发除外)”“煤炭加工应用技术开发”“铜、锌、铝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医疗机构(限于合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