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明确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方案》立足我区区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为完成上述目标,《方案》共形成10大项33小项具体措施,确保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新疆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