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买小排量车少缴2.5%车购税
打算最近购买小排量车的车主,在2017年元旦前购买,能少缴2.5%的车购税。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购置1.6升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自2018年1月1日起,购买小排量乘用车就没有税收优惠可以享受了。
目前,车主购买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车购税,减半按5%的税率征收,这一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以一辆10万元小排量车计算,今年年内按5%税率减半征收车购税,车主约需要缴纳车购税为4273.5元。明年则需要按7.5%的优惠税率征收车购税,车主约需要缴纳车购税6410.25元。到了后年,则要按10%的车购税税率征收,车主约需要缴纳车购税8547元。
据了解,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车购税减半征收政策执行两年以来,乌鲁木齐市累计销售享受减征车购税车辆6.6万余辆,减征车购税2.6亿余元。今年前11个月,乌市销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5.5万余辆,较2015年前11个月相比增加了1.8万余辆,增幅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