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加速发展
1956年6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宣告成立。
60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全国供销总社领导下,几代新疆供销人坚持服务“三农”办社宗旨,发扬“扁担”、“背篓”精神,秉持“为农、诚信、创业、合作”理念,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创新发展,使供销社不断发展壮大。
目前全系统已拥有15个地州(市)供销社、84个县(市、区)供销社、657个基层供销社、545个法人企业和1所中专学校,拥有员工3.5万人;各级供销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4582个、农民合作社联合社97个、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186个、各类行(专)业协会745个、乡村综合服务社(站)4574个、庄稼医院268个,产业物流园区和交易市场118个,各类经营网点2.4万个。
经营服务范围涵盖棉花、林果、粮油、畜禽等农产品生产、加工、购销,农资、日用消费品、边销茶、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工物流园区、电子商务、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酒店餐饮、金融服务、典当拍卖、广告宣传和农作物植保等领域,成为经营网络遍布城乡和内地部分城市的大型综合经济联合体。
2013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立了新疆供销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管理的社有资产总规模170亿元,已经发展成为集贸易、实业、金融、投资于一体的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现代综合性企业集团。2015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收入528亿元,利润9.41亿元,资产总额366.03亿元,所有者权益106.1亿元。自治区供销社连续5年在全国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获得一等奖。
60年来,全系统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三农”工作部署,自觉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为主题,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认真履行“组织、引导、管理、协调、规范”的职责,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创新体制机制,巩固提升传统业务,不断拓展新型领域,综合实力稳步增强,为农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访惠聚”与扶贫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服务“三农”和促进新疆经济发展与长治久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
201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到供销社企业视察,给予积极评价并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殷切希望。同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总社工作汇报时,又专门提到“新疆供销社转型升级也很成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中央和自治区、总社领导人的视察,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倍感振奋、倍受鼓舞,激励着我们为促进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多作贡献。
回顾过去,豪情满怀;展望未来,壮心不已。今天的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2016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下发。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指导和推进全区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时期新疆供销社的改革发展构建了宏伟蓝图。全系统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对综合改革的认识,加强组织协调,争取各级党政的领导和重视,提出更具体更切实可行的改革发展思路、措施和目标任务,努力使供销社成为一支党和政府在为农服务领域抓得住、用得上、靠得牢的骨干队伍,成为同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作更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三农”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中担当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