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资源税改革第一张资源税缴款书成功开出
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8月1日0时02分,尼勒克县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开出全疆第一张资源税缴款书(税票)。纳税人为新疆宝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尼勒克铜业分公司。稍后,全疆第一张品目为玄武岩的资源税网络完税凭证,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顺达石膏矿公司成功开出。截至8月1日18时,全疆21个地、州(市)地税局及所属104个县、区(市)地税局开出缴款书及完税凭证217份,税金3420.95万元。
新疆地税局总经济师李建飞说:“这些缴款书或完税凭证的成功开出,标志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新疆成功起步。”
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是继“营改增”之后的又一项重大财税体制改革。截至目前,我区已确认3162户资源类纳税人纳入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范围(全疆登记在册资源企业3535户,已进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石油、天燃气、煤炭企业373户)。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资源税改革顺利落地,自治区地税局在全疆范围内挑选业务骨干,组成南北疆两个资源税改革业务巡回分队,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11个培训点举办各类培训班233班次,培训人员5986人次。同时,为配合做好“金税三期”软件调试工作,在全疆地税系统建立了模拟测试环境,为资源税改革后顺利申报提供了技术保障。
8月1日,是全国资源税改革税款征收的第一天。自治区资源税改革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此次新疆一次性将55个资源品目纳入资源税从价改革,为全国之首。而且,此次资源税改革基本都是新增税目,计算复杂、工作量大,是这次资源税改革与以往相比一个突出的特点,全疆各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为配合此次资源税改革,新增办税窗口137个,新增窗口工作人员26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