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自治区已启动编制2012-2014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力争3月底形成初稿,4月份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验收。
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是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区碳排放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更关系到我区未来发展空间和自身利益。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编制工作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通过清单编制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要求、体现新疆地方特色、反映自治区实际的排放标准体系。清单编制需要根据新疆地域环境及产业结构特点,认真做好实地调查取证,能实测的一定要实测,把数据搞准搞实。
同时,要抓好数据统计,结合我区实际,尽快建立统计体系,摸清新疆温室气体排放底数;要抓好平台建设,借鉴内地省市经验尽快建立我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报送平台。
此前,我区曾于2005年、2010年进行过此项清单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