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昌吉市的李某因透支信用卡近50万元,多次催缴不还后,他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9岁的李某原是新疆某建材公司员工,但有着本科学历的李某不满足于稳定工作和固定工资。2011年3月30日、10月13日,李某先后在工行昌吉州支行办了两张信用卡,两张卡共用信用额度为50万元。此后,李某开始大手大脚花钱,逛街购物、吃饭唱歌都使用这两张信用卡消费。到达还款期限后,银行开始催促李某还钱,然而无论是催缴通知书还是银行短信催收,李某都视而不见。当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收时,李某也推托不还透支款,截至2014年1月25日,李某的两张信用卡共计透支本金498980.56元。
多次催缴无果后,银行将李某告上法庭,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及规定期限透支498980.56元,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李某退赔违法所得49898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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