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数次潜入“女友”家行窃
盗取总价值60万余元钱财,断送了十年青春
大西北网讯 刚走出大学,迎接他的本该是美好的生活,然而23岁的陈某因一时贪念,数次偷窃“女友”兰兰(化名)家总价值60万余元的钱财,断送了10年青春。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以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陈某家住昌吉市,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其间他认识了兰兰。得知兰兰家富裕,一个邪恶的“发财梦”产生,虽已有了女朋友,但是陈某还是假装和兰兰发展成了“情侣关系”。相处了一段时间后,陈某从兰兰口中得知了其家中保险柜钥匙存放的位置及保险柜密码。
2014年6月,陈某应邀来到兰兰家中,为伺机下手,他借口让兰兰下楼买水,将兰兰支开后,迅速潜入卧室,打开保险柜,盗走现金2万元。
见钱财得手如此容易,陈某变得更加贪婪,2014年8月和同年10月,陈某先后两次来到兰兰家中,以同样的方式将兰兰支开,打开保险柜盗走现金共6万元。
后来,陈某改变了想法,他以进出方便为由,配好了兰兰家房门钥匙和门禁卡,2014年12月,陈某得知兰兰家中无人,再次来到兰兰家大肆行窃,盗得兰兰家现金2万元、价值50万余元的金条两根和字画一幅。
陈某用盗窃的现金及变卖两根金条的赃款,买了一辆价值44.8万元的奥迪轿车、一台价值1.5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并与其真实女友到云南旅游,购买了价值7万元的首饰。
此期间,家中多次出现贵重物品和现金丢失的情况,兰兰的父亲也因此产生怀疑,为安全起见,他将保险柜钥匙重换地方保存。
2015年3月5日,陈某的贪婪欲望再度膨胀,趁着兰兰家无人准备再次偷窃,却怎么也找不到保险柜钥匙,无奈陈某只好取走书房内的两幅字画,正准备离开时,被回家的兰兰父亲撞个正着,随后陈某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603800元,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其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