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全国
8个地州市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0%
大西北网讯 新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后,新疆将进一步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扩大使用群体,激活收入“夹心层”的住房需求,力争将个人住房贷款率提高至70%的水平。
据了解,2014年全疆14个地州市中,有8个地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0%,分别为哈密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巴州、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另有6个地州市个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昌吉州、伊犁州、博州、吐鲁番市、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其中,昌吉州个贷率91.04%,为全疆最高。
今年6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8.89%,其中东部发达省份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普遍高于平均水平,中西部地区则普遍较低。个贷率最高为重庆,高达93.44%,北京为74%,山西省由于房地产市场大幅下跌,当年使用率仅25%,全国最低。
2014年,新疆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14.81亿元,同比增长22.9%,分别高于全国、西部地区12.4和10.1个百分点。而2015年以来,受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影响,新疆房地产业发展呈现出放缓的趋势。截至6月底,全区房地产完成开发投资335.6亿元,增速较去年同期回落近20个百分点,测算房地产税收约7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左右。
住房公积金是支持住房消费很重要的手段之一,今后自治区将鼓励各地探索放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为自治区稳定扩大内需,拉动投资,保持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据了解,个人住房贷款率是指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当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个贷率越高,说明当地住房公积金使用更活跃,贷款条件也更为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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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贷率8地州市可释放50亿资金
又讯:目前新疆个贷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的8个地州市,整个结余资金为155亿元,如果这些地州市能完成个贷率5-10%的增长,就能释放50亿元左右,全区的个贷率基本能达到70%左右。
自治区住建厅厅长张鸿在全区公积金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各地要用足用好政策,只要符合国家政策,资金用在房子上,住房公积金都可以使用。
据了解,目前新疆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250多亿元,全区风险准备金158亿元,占到缴存总额10%以上,前几年公积金管理主要侧重防风险,目前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则需要发挥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效益。
下一步自治区相关部门将研究统筹协调使用资金,使沉淀闲置资金发挥作用,同时通过已建立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月通报制度,对各地进行排名,对政策不落实,资金运用率偏低,群众反映提取难,贷款难等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媒体曝光。
截至2014年年底,新疆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1427.98亿元,缴存余额707.73亿元。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9.74%,包括买建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租赁住房等提取;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26%,包括离休和退休、户口迁出等提取。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