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13日凌晨1时35分许,驾驶员阿某驾驶载有木地板、电缆线、电瓶车及几百箱灭火器,价值数百万货物的货车,在行至G30线(连霍高速)3579公里+600米处(乌鲁木齐至吐鲁番方向距乌拉泊收费站约500米处)时,与前方一辆拉运瓜子的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阿某的货车起火,车上货物化为灰烬。
当天12时许,记者驱车赶往事发现场,由于事故造成乌市至乌拉泊收费站车辆排队达10公里长。为此,从燕北立交桥处,交警就开始对通往乌拉泊收费站方向的河滩快速路实施交通疏导和分流。
8月13日13时,乌鲁木齐至吐鲁番方向距乌拉泊收费站约500米处,工作人员正在清理现场。图/亚心网记者豆兴军
在现场,记者看到乌市至乌拉泊收费站事发路段已开通一条车道缓慢放行,而路右侧停着一辆没有车头的平板车,地上一片狼藉,到处可见被烧毁的灭火器、电缆线、电瓶车以及机械设备等货物。
驾驶员阿某回忆,当时没来得及刹住车,就和前方一辆拉运瓜子的货车追尾,自己的车头开始起火,他赶紧从车里逃了出来,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尚金忠告诉记者,他是乌市卡子湾附近一物流公司的负责人,这批货里有轮胎、机械设备、木地板、几百箱灭火器、电缆线和电瓶车等,价值几百万元,“我接到驾驶员阿某的电话就惊呆了!”8月12日下午,他雇了7名工人装货,13日凌晨零时出发到和田交货,不想才过了1个半小时就发生事故。
记者从出警灭火的乌市公安消防支队和田街中队了解到,当天1时37分,该中队接警后立刻赶往现场,但因现场风力较大,消防人员到场时,失火车辆及车内货物已全部过火,约两个小时后,大火被彻底扑灭。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路支队乌拉泊大队副大队长努尔敦·买买提说,当时事发货车着起大火,担心大火殃及对向车道的过往车辆,他们对事发路段实施双向管制。直至大火被扑灭后,才对乌拉泊收费站至乌市方向解除管制,乌市至乌拉泊收费站实施单向通行。
正在清理现场的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分局南郊养护站站长张健说,着火的货车因货物较多,他们13名养护工人和4辆清障机械一直不停在对路面进行清理。
昨日19时许,事发路段在交通堵塞17小时后,终于恢复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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