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9日讯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昨日,乌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在“五一”期间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通知中要求的六个严禁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一”期间,乌市纪委将会同相关单位、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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