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1日讯 4月20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该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状况,并发布2014年该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82件,较2013年下降25%,结案率95.74%,其中受理并审结知识产权行政案件3件。涉及少数民族知识产权的案件占总数的3%,主要集中为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纠纷等。作为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首府城市,乌市去年知识产权案件数占到全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五分之四。
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陈琛介绍,去年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类纠纷104件,商标权类纠纷126件,专利权类纠纷29件,技术合同类纠纷5件,不正当竞争纠纷两件,植物新品种纠纷1件,其它类3件。集中体现为三大类案件:商标权类纠纷居多,著作权类纠纷其次,专利权纠纷占11%,未发生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发明专利权属争议纠纷案件。从审结方式看,2014年,以判决方式结案的102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37%;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共156件;移送、驳回起诉的案件占5%,调撤依然是乌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诉讼审结的主要方式。
据悉,当天新闻发布会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诉吴汉国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宓建总假冒注册商标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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