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8日讯 昨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统管办了解到,因拒载乘客,出租车司机阿某被罚900元,且两年不得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
3月29日12时50分左右,代先生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3航站楼准备搭乘新旅集团新A·T6668号出租车辆前往北京南路锦江之星酒店,当班从业人员阿某坚持要再拉一名乘客。
代先生对此不满,要求单独搭乘车辆前往目的地,阿某态度恶劣,一脚油门驶离机场,没有拉载代先生,随后代先生向统管办投诉。
经乌市城市客运统管办执法人员核实,阿某拒载行为证据确凿,依据《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依法做出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出租车营运秩序专项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他两年不得从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
据了解,自今年3月专项整治以来,乌鲁木齐共查处出租车各类违章50起,其中拒载4起,绕路4起,不使用计价器3起,跨区营运4起,未经乘客要求另载他人两起,车容车貌不合格12起,其他各类违章21起。根据专项整治方案,两人因重大违章,经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被从重处罚,两年不得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阿某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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