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31日讯 30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暨第五届司法鉴定工作年会上获悉:2014年新疆司法鉴定案件44700件,年均增长10%以上,司法鉴定业务量居西北五省区前列。
去年新疆司法鉴定案件中法医、物证类司法鉴定案件数量占全部数量的75%以上,尤其是作为具有中立性特点的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在一些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事件和案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李世玉说,随着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新疆司法鉴定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建立,相继在和田地区、阿勒泰地区、哈密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等9个地州市成立了司法鉴定管理科(处),司法行政机关自治区、地州市两级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同时,成立新疆司法鉴定协会和新疆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通过业务指导、行业自律、教育培训等方式,提升司法鉴定科学技术能力和司法鉴定质量。
目前,新疆按照“合理布局、稳步发展”的原则,通过支持具有规模的司法鉴定机构在边远贫困落后地区设立分所和工作站的方式,已经核准登记司法鉴定机构100家,司法鉴定人1000余人。其中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类“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30余家,司法鉴定人240余人,司法鉴定业务涉及法医、物证、司法会计鉴定等十大类21项业务,形成了以乌鲁木齐市辖区司法鉴定机构为中心,两翼中心城市为依托,地区司法鉴定机构为辐射的司法鉴定格局,基本适应了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诉讼活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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