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0日讯 今后5年里,乌市重建自行车道。这得益于新疆出台《关于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3月10日,《意见》已在自治区政府网公布,新疆将构建城镇慢行系统,到2020年,全区所有城镇自行车道设置达到国家标准。
“乌鲁木齐的马路上没有自行车道,骑自行车的人很少见。在内地,很多城市都有自行车道,骑车出行是必不可少的交通方式。”来自四川成都的王海军告诉记者。
目前新疆的城市普遍缺乏自行车道设置,一是在道路规划设计初期未将自行车道纳入,二是已设置的自行车道随着车辆迅猛增加,在道路拓宽中受挤压而消失。在2013年自治区两会上,有政协委员针对乌鲁木齐多数道路没有设立自行车道提出建议,在乌市开拓自行车道及存车点。即便如此,在目前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70万辆,且还在迅速增加的现实压力下,在拥挤不堪的道路资源中切出一块留给自行车道无疑面临两难。
《意见》提出,2020年新疆城镇自行车道设置达到国家标准。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米,靠路边的和靠分隔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应加0.25米。若在自行车道内混有人力三轮车、板车等,自行车道还要继续加宽,也就是说,自行车道的宽度起码也要有1米的条件。
2012年9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曾联合发文,要求加强城市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今后,新建或改扩建的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要设置自行车道。对于不按规划建设自行车道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
《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加快推行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在中心城区建设林荫步行道,完善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非机动车停车带等设施,构建新疆城镇的慢行系统。
六车道以上道路要有公交专用道
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投资,钱从何来?记者了解到,《意见》为今后新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指明了方向,即: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资新格局。
《意见》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财力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资领域,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平等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级财政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投融资平台公司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创新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式,完善城镇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特许经营权招投标、公众监督及备案等各项制度,明确特许经营各方的行为规范、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新疆要实现设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县城达到9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60%。燃气普及率达到98%以上,县城达到85%以上,所有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面积比例达到85%以上。另外,全区所有设市城市建成区双向六车道以上道路均设置公交专用车道,100万人口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所有城市建成区300米半径内应开辟一处公共绿地,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5%以上。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3/10/content_48115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