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年内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
今后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将成常态
大西北网3月4日讯 今年,新疆将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后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将成为常态。这是记者日前从自治区新春开局系列活动获悉的。
自去年3月起,自治区纪委等相关部门借鉴内地省区经验,结合新疆实际,听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等部门和14个地州市党委的意见建议,研究监督措施和办法,形成了此次《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
据自治区纪委常委、秘书长蒲雪梅介绍,《办法》监督对象主要是指: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地州市、县市区以及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
监督内容:一是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二是对遵守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三是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四是对执行群众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五是对执行生活纪律情况的监督;六是对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七是对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的监督;八是对落实党风廉建设政责任制情况的监督。
此外,《办法》还对监督原则、监督对象、监督职责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实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末位表态制度;实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定期报告和述廉评议制度;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实行党政正职任职期间经责审计制度等。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3/04/content_48045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