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买家微信朋友圈购物 货没收到就被"拉黑"

时间:2015-02-09 07:01来源:大西北网-新疆都市报 作者:丁文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2月9日讯  随着微信的流行,在微信朋友圈里做生意的人也多了起来。在不少人感叹在微信朋友圈里购物十分便捷时,家住乌鲁木齐市宝山路和枫雅居的王媛媛却遇到了这样的麻烦——在给微商付完款后,她居然被微商加入了“黑名单”了。

    2月5日,王媛媛向记者讲述了这次不愉快的购物经历:“我的微信好友里虽有这位微商,但我并不认识她,平日里,她会在朋友圈里发一些商品的图片。之前我从没买过她的商品,前几天我看她在卖奶油草莓,就问她价钱,她回复得很快,一公斤80元,还可以优惠,说从北京发货到新疆只用一天。我就预订了两公斤,随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将钱打给了她。当我问她什么时候发货时,她说第二天下午发货,可到第二天晚上我也没收到发货信息。当我再次发信息问她时,她又说当天忙,第二天一定发货。过了一天我又问她,刚开始信息还可以发过去,随后微信就提示我已不是对方的好友,需进行验证才能发送消息,这时我才发现被骗了。”

    当记者询问王媛媛是否进行维权时,她无奈地说:“在淘宝上买东西遇到问题有投诉方式,但在微信朋友圈里购物遇到问题却不知道该找谁投诉。我只举报了该微商的微信,并提醒朋友防止被骗。以前从没碰到过类似的事,就当接受一次教训吧。”

    记者了解到,微商通过微信进行营销,目前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比较简单也比较混乱。微商开店几乎没有门槛,多依靠人脉关系,在微信朋友圈里简单介绍商品,成功交易后便可实现收益。既不用像实体店一样去办营业执照,也不用像开淘宝店一样交信用押金,只要有手机和充裕时间的人都能开微店。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马艳玲律师表示,微商在微信朋友圈里做生意,属于在非合法交易平台上卖商品,店铺没有专门注册,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难以维权。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关管理方法去规范微商经营,消费者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前提是对方必须是有资质,进行过注册的店铺。如果在微信朋友圈买到假货或遇到没发货就被“拉黑”的情况,产生纠纷属于简单的民事纠纷,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协会也难以受理。
http://news.ts.cn/content/2015-02/09/content_11001587.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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