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7日讯 在新疆一所学院从事法律教学的热某,以办理当监狱警察为名诈骗14名学生112万元,最终热某因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月4日,记者从霍城县公安局了解到这起案件的经过。
2014年12月中旬,霍城县公安局接到多家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反映:“辖区多名毕业大学生到这些单位报到,称自治区司法厅把他们分配去当监狱警察,但都没有报到证。”经过调查,警方得知这些大学生都未参加公务员考试,是父母给了在某政府部门上班的巴某8万元钱,让其帮忙办理的。
民警找到巴某,巴某却说自己是被老师热某骗了,钱都交给热某了。巴某曾就读于新疆某学院,热某是他的老师。2013年8月,热某发消息称:“有几名学生在司法厅工作,花钱可以帮忙办成狱警。”巴某便把这“好事”告诉了亲朋好友。
2013年9月至11月,巴某的14位亲朋好友,每人将8万元共计112万元交到了巴某手上。巴某将钱和学生档案交给了热某。直到去年12月初,热某才通知大家工作解决了,让他们到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上班,文件手续随后就到。
去年12月18日,民警在乌鲁木齐某学院将涉嫌诈骗的热某抓获。热某今年49岁,已从事法律教学20多年。热某交待,作案主要是为了弄点钱,自己把家中的积蓄和借来的钱共几十万元投入了股票和房地产,结果亏得一塌糊涂。“债主天天找我还钱。”热某说,他便利用老师的特殊身份,虚构可以办监狱警察的事情。
日前,犯罪嫌疑人热某涉嫌诈骗罪已被霍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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