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铁路职工盗废钢轨265吨 被同伙供出获刑十年半

时间:2014-10-28 09:40来源:大西北网—亚心网 作者:李昀霞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10月28日讯  铁路职工张某在和硕县铺架铁轨项目施工期间,7次盗窃废旧钢轨265吨,总价值37.18万元。10月27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对张某盗窃钢轨案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张某23岁,籍贯河南,是中铁15局职工。2011年年初,张某与其他职工一样,一同住项目部职工宿舍,一起坐班车上班。可不到半年时间,张某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他穿名牌,用高档手机,第二年还买了一辆越野车,开车上下班。
  
  今年3月,张某突然在工作岗位上被警方带走。原来,是张某的朋友老刘盗窃废旧钢轨发案后,将他作为同案犯供出。老刘49岁,没有固定职业。2011年4月的一天,老刘在饭桌上认识了刚参加工作的张某。他对张某说:“干你们这行很好捞钱,你多注意一下废旧钢轨的事。到手后我给你介绍买主。”张某随后记下了废旧钢轨在线路上堆放的几个地点。这些地点占线很长,有几百公里。张某将详细地点一一告诉了他的老刘大哥。
  
  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老刘与张某在南疆铁路线共同实施盗窃6次,由老刘带路。两人将盗窃的钢轨卖到乌鲁木齐一名姓周的废品收购站老板处,每人分得赃款8万元。2013年4月,张某摸清和硕至库尔勒线路上一个大量存放废旧钢轨的地点,他委托老刘继续找老周收购赃物,老周说这次量大,不敢收了,因为按规定收购废旧钢轨必须要有铁路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张某拿不出证明,老周乘机低价购买了盗窃来的钢轨。
  
  老刘和老周被另案处理。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10/28/content_4696652.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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