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16日讯 9月1日,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老君庙派出所辖区居民陈先生来到派出所,向民警主动上缴了11发子弹。
按照上级维稳工作部署要求,老君庙派出所社区民警经常深入辖区广泛宣传《关于群众主动上缴危爆物品和举报涉危爆物品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等通知,使辖区群众对私存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性有了深刻的认识,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的自觉性。
9月1日18时05分许,乌鲁木齐市沙区西山路金域蓝湾居民陈先生主动将11发子弹上缴至民警手中。据陈先生反映,当天他在打扫老房子时,发现家中有11发子弹。陈先生回忆,应是其叔叔以前在单位当保卫科仓库保管员时遗留下来的,在民警多次的走访宣传中,他深知私藏弹药的危害性,于是决定主动上缴子弹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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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