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11日讯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印发通知,同意新疆20个县市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地膜回收利用)项目通过国家审核,并获得中央补助启动资金1.12亿元。
据介绍,下一步,财政部将根据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对示范项目按中央补助金额的70%预拨启动资金。该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地膜回收面积823万亩,新增废旧地膜再生塑料颗粒加工能力21593吨。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新疆农业清洁生产,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据悉,从2012年起,国家已在新疆17个县市开展地膜回收利用项目示范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地膜污染治理工作,2013年,国家进一步加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在新疆的实施力度,并选择25个县市申报并实施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