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1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7月3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继忠出庭应诉坐上被告席。
这是乌鲁木齐市“民告官”案件中首次出现的市级单位行政首长。在今年2月,乌鲁木齐市中院开始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并将其列为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办好十项司法服务民生实事之一。该院行政庭正在草拟建议书,建议政府将该制度纳入行政执法考核体系中,并逐步实现常态化。
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2013年5月14日23时许,50岁的李东立在位于乌鲁木齐市西环北路一工地吃完晚饭后,去工友的房内喝茶。返回住处时,他意外失足摔入地下室,致全身多处受伤不治身亡。李东立23岁的女儿李艳赶到事发地,处理完后事,她向乌鲁木齐市人社局提出认定父亲工伤的索赔诉求。
2013年12月17日,乌鲁木齐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理由是李东立在工地从事外墙保温工作,他摔伤死亡不是因工作而致。李艳不服,理由是父亲工作的地点虽然在楼外,但他生活和存放建筑材料的地点却在楼内,人社局不应将楼内楼外划分得那么清楚,出事前父亲去喝茶,但出来后,父亲是因为搬运外墙保温材料才摔入地下室的。
于是,李艳将乌鲁木齐市人社局诉至法院。2014年5月31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一审不予认定李东立为工伤。李艳依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她再次将乌鲁木齐市人社局诉至乌鲁木齐市中院。昨日,乌鲁木齐市中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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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对话是官民矛盾化解前提
“这是我第一次坐上被告席,当面倾听原告对行政机关的意见,可以通过双方辩护人辩护,发现我们在工作中是否存在纰漏,有利于我们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同时,可以掌握到以前了解不到的情况,使我们能对依法行政的全局工作作出更全面地决策。”许继忠说。
乌鲁木齐市中院行政庭庭长孔祥华分析,很多“一把手”不愿出庭的原因是对诉讼过程、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怕当被告、怕丢面子、怕败诉。“行政首长能够勇敢地站在被告席上,这份勇气和直面诉讼敬畏法律的态度,非常可贵”。
乌鲁木齐市中院院长侍新力说,让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应诉过程中直面矛盾、直面相对人,这是一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官民矛盾的创举,有助于直接倾听民意民声,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新疆建设。
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3年,我区法院系统共受理一审、二审、再审行政案件2143件,其中因不满行政处罚提起的行政诉讼近400件,位居首位。虽然民告官案逐年增多,但行政首长出庭者却寥寥无几,许多行政诉讼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缺席审判”。
乌鲁木齐市中院副院长李军说,实践证明,行政机关只要依法行政,就不怕“民告官”。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会有助于行政机关自觉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毕竟,平等对话才是化解官民矛盾的前提和基础。
李艳没有想到,坐在被告席上的,除了律师,还有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副局长许继忠。“不管来的是谁,既然对簿公堂我们就是平等的,我一点也不紧张。”尽管如此,李艳在庭上陈述事实时始终没有正面看许继忠一眼,她更喜欢面向主审法官发言。“毕竟是老百姓告官,我不好意思看他”。
许继忠对记者说:“法槌一敲,法庭马上就安静了,让人感觉到法律的神圣和庄严。”由于该案案情简单,一切由律师代理答辩。庭审结束后,许继忠因为当了被告,对“行政诉讼是一把双刃剑”这句话的内涵理解更深了。“促使我们具体了解本机关执法情况,发现不足和瑕疵”。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8/01/content_46390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