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7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年内建成18个应急避难场所,加上已挂牌完成的54个应急避难场所,预计到今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将有72个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挂牌。
7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与乌鲁木齐市城市勘察设计院联手制作了已挂牌的54个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市民可登录民政局官网查看详情。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城镇人口聚集地附近,以应对自然灾害为主,兼顾其它灾害事故,用于接纳受灾居民紧急疏散、临时或较长时间避难及生活,确保避难居民安全,避免灾后次生灾害危害,并可供政府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的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重点应选择在公园、绿地、广场等区域,避让地质、洪涝等灾害易发地区,以30分钟内步行到达为宜。
应急避难场所共分3种类型:
I类:有效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5000米,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30天以上的长期避难场所。
II 类:有效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1000米,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10天以上至30天以内的临时避难场所。
III 类:有效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500米,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10天以内的紧急疏散场所。
乌鲁木齐市民政局救灾处处长曾艳峰介绍说,年内建成的18个应急避难场所,由市级建设的两个一类避难场所和各区县建设的两个二类或三类的避难场所组成,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市将有72个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挂牌。
同时为做到防灾救灾工作有备无患,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乌鲁木齐市现已储备的救灾物资有棉帐篷780顶、棉被2800床、棉大衣4661件、棉鞋5816双。
另外,一座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将按照民政部《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建设,现已报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申请办理初步规划手续。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乌鲁木齐作为自治区的首府城市,一直在不断的积极推进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救灾仓库建设,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今年3月出台的《乌鲁木齐市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对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选址、建设要求以及24个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7/07/content_46214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