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首批行政审批行为“权力清单” 涉及145项

时间:2014-05-07 09:08来源:亚心网 作者:范琼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5月7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5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我区首批行政审批行为的“权力清单”——《自治区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一)》,涉及21个部门(单位)实施的145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将动态持续发布,本月内还将公布第二批目录。

据了解,这次公布的“权力清单”内容包括实施机关、项目名称和子项目、设定依据等,涉及的21个部门中,自治区卫生厅和文物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最多,卫生厅有采供血机构的审批、医疗广告审查等16项行政审批事项;文物局有文物销售、科考进入未开放文化单位审批等15项。

公布部门中,民政局、司法厅、国土资源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也较多,在10项以上。而地震局、旅游局、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事项较少,其中旅游局只有设立旅行社的审批和导游证核发两项。

“公开权力清单对建立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是非常重要的,把每一个部门每一项权力的‘清单’亮出来,有利于让公众知道政府部门权力边界,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便于社会监督,强化行政问责。”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白莉表示。

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我区公布的都是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这次则公布了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即权力清单。目录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动态调整、持续发布。发布后,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审查确认的行政审批事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自行发布、施行。

同时,要求实施行政审批的部门(单位)在本部门(单位)办公场所、门户网站公开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当事人提交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审批关联部门(单位)等;实施行政审批涉及收费的,由自治区财政、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一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部门行政审批未经公开的,不得实施行政审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有关部门(单位)违法实施行政审批的,有权提出批评、建议或者举报。

目前,我区经全面排查梳理实施行政审批的“权力清单”,摸清自治区本级54个部门(单位)实施行政审批事项1430项,使得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到了心中有数。今后,我区将重点对投资、社会管理领域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截至今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取消和调整本级行政审批735项,压减576项,压减率达40%,阶段性提前实现了压减现有审批事项35%以上的改革目标。取消和调整的幅度超过过去10年的总和,改革力度和成效处于全国前列。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5/07/content_4576386.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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