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6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 (记者 于淼 实习生 金紫薇)乌鲁木齐市62名督学将从4月1日开始上岗,对首府272所中小学、职业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察。
3月25日,乌市教育局召开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宣布了市属22所中小学及职业学校5名挂牌责任督学的任命以及57名责任督学的批复,62名责任督学覆盖首府所有中小学。
拿着标有责任督学的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及职责的“乌鲁木齐市中小学责任督学公示牌”,乌市十三中校长高喜梅笑着说:“回去就挂在学校大门口,这种方式特别好,和家长委员会双管齐下,办学生、家长满意的学校。”
“所聘请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督导责任甚至QQ等联系方式都会公布,挂在学校最醒目的位置,使学校能够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闫立晋介绍说,责任督学的身份就好比“教育警察”,除了对学校的热点问题进行督导外,对于接到群众、师生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查实。
据了解,责任督学有5项基本职责: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同时规定,责任督学有权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教师师德、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学校安全卫生、校风、教风、学风等情况进行督导。
“责任督导可以不通知学校直接到学校,通过推门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督导后要及时填写记录、督导结果,向学校反馈,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闫立晋说,“以前家长对学校办学、教育方面有很多想法和建议时,不知道到哪里去提。现在聘请了责任督学,联系方式就挂在学校大门口,家长可以随时跟督学联系,谈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按照要求,责任督学每个月对每所学校不少于一次督导,每次督导不少于半天,提倡一校一日常规性督导、一校一周调研性督导。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3/26/content_4509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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