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8日讯 据亚心网报道(记者 于惠如)3月17日,记者从玛纳斯县纪检委了解到,为方便群众监督,玛纳斯县对全县262辆公务用车张贴监督标识,通过亮身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春节过完,县里就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区州‘十条’规定以及县‘十不准’的要求开始研究制定《关于公务用车实行张贴标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玛纳斯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郑磊说,3月8日,开始对公务用车进行信息统计,12日下午4时,玛纳斯县公务用车贴标仪式举行,目前,玛纳斯县有262辆公车上贴了新标志牌。
《办法》明确规定,玛纳斯县全县范围内除了执法执勤和有明显标识的公务公车外,其他公务车辆全部张贴统一编号的蓝色标识,并在标识上公布监督电话(0994-6668999),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还对全县范围内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清查整顿,做到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郑磊说,为便于群众监督,县纪检委向社会公开24小时全天候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地址,在城乡设立了8个举报信箱。
据了解,从去年开始,沙雅县、拜城县、察布查尔县等地也采取类似措施管理公车。从2013年3月起,沙雅县全县270余辆公车都贴上了“公务用车”标识,贴标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费用出现明显下降。
2013年4月,拜城县给全县347辆公车贴上了标志牌。据拜城县纪检委统计,自公车贴标后全县公车费用明显下降,2013年公车费用(包括油耗、车辆购置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支出比上一年减少了481.34万元,比年初预算节约143.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