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启动实施,同时公布了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名单,西安市位列其中。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关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让人们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在西安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需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前者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后者通过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
两个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产品,具体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个人养老金与普通存款、理财产品不同,可享受税收优惠。
据了解,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记者孟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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