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委宣传部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陕西省打造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力争到2025年,文化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代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产业总收入突破1万亿元,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1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9亿人次,建成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国际文化旅游中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意见》从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促进融合发展、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发展数字文化旅游产业、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扩大开放水平、优化设施和服务8个方面,提出20条主要任务。
《意见》指出,要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一核四廊三区”发展新格局,打造关中综合文化产业带、陕北民俗及红色文化产业带、陕南自然风光生态旅游产业带。新增10个国家级、50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10个文化旅游特色小镇,50个文化创意街区;打造文化旅游重点产业链,制定重点产业链三年行动方案,形成一批千亿级、百亿级重点产业链,培育一批重点产业集群;提升县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质量,“一县一策”支持县域文化旅游产业提档升级加快发展,创建10个省级文化旅游名县、40个全域旅游示范区、1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实施文化产业“十百千”工程,培育一批平台型、科技型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国有文化旅游企业,实施文化旅游领军企业“腾飞”行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独角兽”“小巨人”文化旅游企业。
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建立省级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实验区机制,推进“一市一品”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和旅游融合示范区;推进“文旅+”“+文旅”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旅游和科技融合示范园、30个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5家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军企业。
完善惠民消费举措,支持旅游企业用足用活优惠政策,办好消费季、消费月等惠民活动;创建2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5个试点城市,支持西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各市区创建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发展夜间经济,创建10个国家级、2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提升国际影响力,办好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发展对外服务贸易,提升陕西自贸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等开放平台能级,支持西安建立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创建国家级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旅游先行示范区。
优化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交通驿站等文化旅游交通设施;健全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体系,构建全省统一的数字旅游集散平台和保险救助投诉、应急管理、志愿服务、数据服务等体系,推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智慧旅游信息亭、无障碍旅游设施实现县域全覆盖。 (记者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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