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2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当地乡村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陕西省今年将在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五市开展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
陕西省明确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设立的条件为: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成绩显著、教研能力较强、组织能力强。要求副高级职称以上,50周岁(含)以下,不含乡、镇中心校正职校领导。
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将承担所在乡村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参与所在县(市、区)、乡镇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组建教师发展共同体、名师工作室,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等方式,承担本乡镇青年教师培养、指导任务。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引领、带动本乡镇或学区的教科研工作,任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
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或学区为单位,原则上中小学专任教师在1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1个首席教师岗位;专任教师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2个首席教师岗位;专任教师200人以上的乡镇或学区,分别在中学和小学设立3个首席教师岗位。首席教师岗位设置侧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面向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实行任期制管理,3年一聘。试点市于6月10日前完成聘任公示工作。
有条件的地区可为首席岗位教师提供一定津贴,或参照特级教师待遇给予补助。 对于入选首席教师岗位的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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