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破国企“铁饭碗”陕西国企职工收入要与业绩和贡献挂钩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助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
长期以来,不少国有企业存在平均主义大锅饭问题,如何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未来工资是涨还是跌?今天(3月5日),陕西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改革不是普遍涨工资
将解决“该高不高、该低不低”问题
“这次改革聚焦于激励经济效益更好、劳动生产率更高、劳动力市场价位更合理的国有企业工资较快增长。”陕西省人社厅工资福利与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党艳凝说,这次改革不是普遍涨工资,而是进一步完善工资与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同向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
“比如说,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但当年劳动生产率没有提高、上年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及以上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应低于同期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党艳凝表示,《实施意见》中的措施将使职工工资水平更好地与劳动力市场竞争力相匹配,解决目前国有企业工资分配中一定程度存在的职工工资该高不高、该低不低的问题,使收入分配更合理。
工资是挣出来的
国企工资总额该这样预算
陕西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副处长张静介绍,工资总额预算,是按照“一适应、两挂钩”的总要求,由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这三个环节来决定。
效益决定就是以经济效益增长水平决定工资增长的上限,引导省属企业通过完成高质量发展,带动企业工资总额合理有序增长。“一句话,工资是挣出来的!”张静说,效率调整主要是通过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对标进行调整;水平调控是指注重收入分配公平,统筹处理好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企业内部职工间的工资分配关系,调控不合理的过高收入。
打破国企“平均主义大锅饭”
职工收入与业绩和贡献紧密挂钩
“企业要加强全员绩效考核,职工工资收入与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同时《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集团本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应低于本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党艳凝说,这些要求有利于规范内部分配秩序,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职工真正技有所值、劳有所获,有效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党艳凝表示,企业应建立健全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以岗位价值为依据,以业绩为导向,合理确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要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记者苏静萌)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