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举措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4月24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日前出台的西安市《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西安市将从多个方面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力争在“十三五”末,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首先,严格规范劳动用工。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管,规范非全日制用工、企业裁员行为,确保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比例不超过10%。同时,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二是维护职工工资权益。探索建立企业欠薪预警系统,根据工商、税务、银行、水电供应等单位反映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及时预警并做好防范工作,依法妥善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性事件。三是重点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推动工程建设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同时在每年10月至次年春节前,各级人社部门将会同公安、建设、水利、交通、工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与工会组织,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清理拖欠工作,实行多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及时有效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此外,西安市还将全面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扩大日常巡查覆盖范围,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提高举报投诉案件快速查处能力,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