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考核去年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情况
4月13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由省发改委牵头组成有关部门联合考核组,将于5月上旬对全省2016年度各市区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范围包括2016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数值核定,促进低碳发展及开展低碳试点相关工作任务措施落实情况。
据了解,考核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印发的《陕西省“十三五”各市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有关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考核评估按照自评估、现场考核及综合审核评价三个步骤进行。各市区、示范区管委会及省直管县核算目标完成情况,查找问题,形成自评估报告。省发改委对自评估报告进行初审,并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及专家成立考核组到现场考核评价。在现场考核评价基础上,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对目标任务完成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