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医保、社保的新消息 你得了解!
12月28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从2017年元月起,西安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在宝鸡市、汉中市等4城市指定医院住院时可办理挂账住院结算,只需支付应由本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为了解决西安市在陕西省内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长期工作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跑腿”、“垫支”问题,从2017年元月起,西安城镇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医保卡)在宝鸡市、汉中市、铜川市、韩城市这4个城市指定医院办理挂账住院结算,只付自付部分费用。
据统计,除了新增的这四个城市外,西安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在咸阳、安康、渭南指定医院住院时也可以即时结算。西安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城市达七个,共计15家医院。
具体医院名单:
1.咸阳市中心医院 三甲 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2.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乙 咸阳市毕塬西路付10号
3.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三乙 咸阳市文林路中段38号
4.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 三乙 咸阳市渭阳西路52号
5.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三甲 咸阳市渭阳西路副2号
6.陕西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三甲 咸阳市渭阳西路5号
7.咸阳步长中医心脑病医院 二甲 咸阳市秦都区统一西路35号
8.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医疗急救中心 咸阳市底张镇
9.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甲 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红卫路
10.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 三级 汉中市三石马坡傥骆路十字
11.安康市人民医院 三级 安康市江北大街38号
12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二级 安康市张岭水电大街
13.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 三乙 铜川市人民东路78号
14.陕西压延设备厂职工医院 二级 陕西渭南富平县庄里镇
15.韩城市人民医院 二甲 韩城市龙门大街南段
西安停用医保专用病历 住院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即可
28日,从西安市人社局传来好消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只要带西安市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用再带职工医疗保险专用病例了。
2000年,西安市启用职工医疗保险专用病例。目前,西安市已经实施了社会保险经办综合柜员制,服务模式不断创新,信息化支撑能力不断提升,而且各定点医疗机构也已基本实现联网结算,参保群众就医结算方便快捷。自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也就是说,从2017年1月1日起,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持西安市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医疗费用信息将在西安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记录保存。
新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办理《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享受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职工在二次报销时,以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的《陕西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陕西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依据,不再需要提供《统筹基金支付卡》复印件。
西安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已经明确要求各定点医院,尽快调整市医保参保职工门诊和住院的办理流程,务必做好取消专用病历的相关衔接工作。
西安市人社局特别提示市民朋友,门诊特殊病种二次补助时只提供发票,不再提供原医保本《统筹基金支付卡》页,请参保职工务必妥善保存发票。城镇居民医保、离休人员医疗保障以及大学生医保相关业务流程不受此影响,《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西安市离休人员医疗保障专用病例》继续正常使用。
西安退休人员一次性缴12年大病保险 终身受益
12月28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起,西安市调整了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的方式,从原先按月缴费一直缴纳到亡故,调整为一次性缴费,原缴费标准和缴费主体构成不变,即: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6.4元),个人负担20%(1.6元)。
退休人员最低缴纳230.4元 终身受益
近年来,存在着部分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导致内部管理松散、退休人员无人管理的问题,造成退休人员的大额医保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进而影响退休人员大额医保待遇享受,同时也存在着退休后长期随子女在外地定居的退休人员要每年来回往返缴纳大额医保费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同时为了推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减轻用人单位管理成本,西安市人社局对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决定从2017年开始,退休人员一次性缴足12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用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保待遇。
也就是说,从2017年元月开始,西安市调整了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的方式,从原先按月缴费一直缴纳到亡故,调整为一次性缴费,原缴费标准和缴费主体构成不变,即: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6.4元),个人负担20%(1.6元)。退休人员一次性最低缴纳230.4元,即可终身享受大病医疗补助。
具体缴纳办法:
据西安市人社局社医疗保险处处长李蜀荣副主任杨航莉介绍,截止2017年元月1日,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已满或超过12年的,不再缴纳大额医保费。未满足12年的,需一次性缴齐所差年限的费用。
“个人医保在托管中心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行前往托管中心缴纳大额医保费。如果因为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破产而没有为退休职工缴纳大额医保费的,则可以由退休职工自发组织,以单位名义到社保机构办理缴纳大额医保费。”李蜀荣说,退休人员在一次性缴足上述费用后,今后不用再缴纳任何费用,即可正常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保待遇,更不会再因企业今后改制、关闭或欠费等因素而受到任何影响,这将从根本上保障广大退休人员今后医疗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
如果对该政策有疑问,可拨打西安市人社局热线12333咨询。
西安城镇居民医保缴费两天后截止 逾期将无补贴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度缴费截止12月30日,还没有缴费的居民,请尽快携带居民医保本到就近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或农业银行网点缴费。过了这个时间,不但要交个人缴费部分(成人180元,少年儿童90元),还要补交财政补贴部分(440元)。
2017年度西安城镇少年儿童个人部分每人缴纳9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每人缴纳18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国家财政补助少年儿童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每人500元。补助非从业居民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人员每人590元。
今年缴费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0日,还有两天,还没有缴纳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可携带居民医保本就近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网点缴费。如果有咨询需要可拨打以上银行客服电话或拨打12333查询。
2016年12月30日后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例如逾期缴费成人需补缴个人18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620元;少年儿童需补缴个人9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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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保险门诊报销范围:
门诊医疗费用补助范围和比例: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在门诊施治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抗排斥药、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使用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使用人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等门诊特殊病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待遇后,个人自付累计超过15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补助40%。
大额医疗补助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参保职工住院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起付标准部分以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三级医疗机构补助20%,二级医疗机构补助3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补助40%。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补助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