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今年已查办218人
记者日前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各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确保群众“救命钱”全部用在刀刃上。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38件248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25件218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3件30人。
目前,我省还有360万人尚未脱贫,且集中分布在生态脆弱、灾害频发、位置偏远地方,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3月2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会同省扶贫办召开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强调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
6月27日,省检察院又召开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了省委书记娄勤俭对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依法坚决查办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要突出对乡镇、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扶贫资金分配和扶贫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重大扶贫工程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实施的同步预防。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正确、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途径,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扎实推进扶贫开发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告诉记者,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我省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找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突出领域、环节和部位,切实加大查办和预防力度,保障各项扶贫脱贫措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