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陕西常住人口3792万 男性比女性多123万
据2015年陕西省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至2015年末,陕西省常住人口3792.87万人,比上年增加17.75万人。
其中,男性1958.14万人,占51.63%;女性1834.73万人,占48.37%,性别比为106.73(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出生人口38.22万人,出生率10.10‰;死亡人口23.76万人,死亡率6.28‰;自然增长率3.82‰。城镇人口2045.12万人,占53.92%;乡村人口1747.75万人,占46.08%。人口年龄构成为0-14岁人口占13.77%,15-64岁人口占75.72%,65岁及以上人口占10.51%。
全省拥有卫生计生机构37030个,其中医院1014家,社区服务中心(站)606家,卫生院1598家,村卫生室25717个。共有床位21.20万张,其中医院病床16.70万张,卫生院病床3.20万张。共有卫生人员35.0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6.50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7.90万人,注册护士10.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