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递方 一直追踪快递信息,没想还是丢了
5月19日,榆林市一家珠宝钟表公司有一批重380.52克、价值12万元的黄金饰品,准备将这些货物打包运往深圳。该公司找到了中国邮政EMS快速公司,在填写了快递单后,将打包好的货物交给收件员,整个过程都有录像。
由于是贵重物品,这家珠宝公司一直跟踪货物的动向,除了向收货方打电话询问,他们还不时更新EMS官方网站的邮件全程跟踪查询系统。
5月25日,深圳收货方打来电话,称货物还没有收到,而按照之前的规律,一般四五天就会收到。这个时候,榆林这边的公司有些着急了,公司经理樊先生和EMS的客服取得联系,对方起初称因邮件外包装破损,滞留在深圳分理处,并说16个小时内给答复。第一个16小时过去了,还是一直没回复,又一个16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结果。
终于,EMS客服回复,说货物正在查找。“突然告诉我们货物不见了,让人没法接受。要是包装破损,起码还知道货在哪儿,也可以调查是怎么破的,但现在东西不见,到哪里去查?” 樊经理说。
快递方 还在查找,无法确定在哪儿出的差
榆林这家珠宝公司的郭小姐向华商报记者说:“6月3日下午,EMS榆林公司的客服终于给我们来电,但只说当时有没有向邮寄人员提醒保价,并不提货物丢失的问题。当我质问货物什么时候可以找到时,对方说正在协调。” 郭小姐说,“从开始发货到现在已经十几天了,他们还用说在协调,明显是在搪塞。”
华商报记者通过EMS客户服务查询邮件动向,但也只能查到“5月20日12时29分,西安邮件处理中心,封发,发往深圳”。为了调查清楚,樊经理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榆林分公司,调取了他们内部邮件跟踪查询信息,看到邮件在5月20日17时的处理状态是“实际发运”,一直到5月21日晚,显示到了深圳。但到了5月22日上午,该查询系统显示,邮件处于“少件邮路”(记者注:邮件没有按照上级发运站提示的运送方式正常到达,而是通过其它方式发运了,收件部门就标注少件。)状态。经过向榆林当地的EMS公司询问,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少见邮路”很可能就是不见了。
6月3日,华商报记者向EMS客户服务询问,对方承认寄往深圳的这批货物没有找到,正在进行核查,到底货物是在哪里不见的,也说不清楚,只是说需要根据包装明细来进行查询,并委托当地中心进行处理。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榆林分公司网控中心总监高军说:“目前从西安咸阳机场得到的消息,他们正在核查,可能是从西安往深圳转运中,在交接时发生了问题。以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情况,有时候是由于货物转运时混乱所致,有的最后也找到了。”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榆林分公司网控中心总经理朱庆虎说:“我们从深圳那里得到的新消息,目前邮件已经在深圳接收,但是还在核实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一旦有消息会立刻向客户回馈,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货物丢失。我们收件员在接收货物时,曾向对方提醒贵重物品要保价,只是对方觉得保价费有些高,就没有保价。我们向大家提醒,如果邮递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如果发生意外,才会不至于损失惨重。”
律师说法 物品虽没有保价,可通过法律渠道索赔
榆林市著名律师王卫东说:“发生这种情况,要看寄件人有没有告知所寄物品是不是贵重物品,有没有进行保价或是买保险?如果没有进行上面的情况,丢失物品就很难得到赔偿,损失也就无法弥补。”
对于发生此类事情,快递公司如果进行赔付,榆林富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琳说:“国内对快递服务行业有标准的规定,每张快递单背后都有详细的说明。”华商报记者从林市这家珠宝钟表公司保留的快递单看到,背后有一个《国内标准快递邮件服务协议》,其中第七条这样写到:寄件人单件交寄物的价值限定为5万元。贵重交寄物务必保价,承运人无审核交寄物价值的能力和义务。承运人按交寄物声明价值的千分之五收取保价费。未按规定交纳保价费的邮件,不属于保价邮件。第八条: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三倍。
而在这件事情中,这家珠宝公司没有进行保价,邮费则是21元,也就是说,如果快递公司没有找到价值12万元的货物,则需要赔偿63元。
“但是,一旦货物交到快递员手中,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就有义务将所寄物件送达。你不能说我保价了就安全了,不保价就要承担可能造成的损失,这会引发道德风险。” 韩琳说,“如果货品的确丢失了,投递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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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