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11日讯 至6月30日,逾期资金未全部收回的县(区),不予安排2015年互助资金;逾期资金未全部收回的项目村,不再安排其他专项扶贫项目和资金
5月10日,记者在宁夏整村推进现场观摩促进会上获悉,自治区扶贫办5月1日至6月30日,将对全区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互助资金项目实施9年来,解决了宁夏贫困群众起步阶段的资金问题,对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县与县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县(区)资金逾期、闲置等问题比较突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县(区)重视程度不够,没能很好地发挥行政主体作用,使项目管理工作滞后,特别是部分乡(镇)对互助资金认识不到位,管理实施介入不深,县、乡、村三级管理脱节等问题。
今年3月,区扶贫办对全区贫困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从排查情况看,互助资金发展迅速,总体运行平稳、安全可控。截至2014年底,全区累计下达互助资金项目村1230个,实际运行过程中,因项目村搬迁、合并、变更等原因,实有项目村1102个,资金规模6.39亿元。
扶贫办决定,到今年6月30日,逾期资金还未全部收回的县(区),在2015年下达的资金中不予安排互助资金,没有全部收回逾期资金的项目村,不再安排其他专项扶贫项目和资金。对闲置资金还没有进行彻底清理的,将按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统一收回资金,调剂到项目运行良好、资金需求旺盛、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县(区)实施。
对于可继续发放借款的项目村,要召开村民大会,再次进行宣传动员,对不称职的理事会、监事会重新进行选举,严格按照互助资金运行规则进行放款和收款;对于群众没有积极性,不想继续使用互助资金的项目村,要按照自治区互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互助社退出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清算债权债务,并将退出的资金调整本县互助资金运行良好、群众积极性高、有产业和资金需求的互助社,并报自治区扶贫办备案。
http://www.n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5-05/11/c_11152383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