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
1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召开的“做好2015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进入今年1月后,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的人数和数额有所上升,陕西省决定多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
据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近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所反弹,有的企业和个人甚至欠薪逃匿,加剧了解决问题的难度。为此,省人社厅要求,要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带头保障工资支付。政府投资工程代表政府形象,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发现欠薪隐患及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同时,要提高调解仲裁效能,快速处理欠薪争议。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能够调解的尽量采取庭前调解结案,协调企业立即支付工资;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无法达成调解的,要适用简易程序,实行当庭裁决;对小额争议案件,依法适用终局裁决;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可依农民工申请裁决先予执行。
此外,要积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时,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拖欠工资;对没有工资保证金或工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工资、拖欠数额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以及欠薪逃匿的,要及时请示政府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对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结合建设工程质量两年行动专项治理,陕西省住建部门还将从严查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转包、非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严格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考勤、工资发放等日常监管制度,监督工资发放到工人名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还款的施工企业,不准其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如不能按期完成清欠工作目标,将给予暂停资质年检、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