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近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开展乡村规划师志愿服务试点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旨在通过乡村规划师志愿服务试点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理解规划和参与规划、尊重规划,进而高水平实施规划,有效助力乡村振兴。
《通知》指出,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师两团队”(乡村规划师、市州乡村规划师团队和省级乡村规划师团队)乡村规划师志愿服务队伍,下沉技术力量,补齐乡村规划专业人才“短板”,充分发挥“一师两团队”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知》明确,在共和县、同仁市和湟中区等11个县(市、区)开展乡村规划师志愿服务试点,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方协同的全方面、全过程、全周期的乡村规划志愿服务机制。按照“县管日常、市州管监督、省管指导”的三级管理方式进行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鼓励依托编制单位固定办公场所等建立县级乡村规划师工作站(基地),探索扎根化、陪伴化、基地化服务模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给予挂牌。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断深化、细化乡村规划师志愿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负责市州、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单位要积极参与乡村规划师志愿服务。省土地学会和城乡规划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配合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推进。(记者叶文娟通讯员王丽华徐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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