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19-04-29 11:07来源:大西北网-青海日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4月28日,人民网、新华社、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青海电视台、西海都市报等21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省人大民侨外委、法制委,省民宗委负责同志就《条例》制定的目的、背景、意义、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宣传贯彻的思路措施等一一作了新闻发布,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共三十六条,对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了全面规范。《条例》规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和职责定位,突出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社会共同责任和全员参与形式,强化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具体措施,规范了有关单位、组织和公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行为。《条例》条文内容精练,突出青海特色,注重务实管用,具有标志性意义、引领性价值、基础性地位、保障性作用、地方性特色。
  
  《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责任编辑:龚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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