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确保事业单位党组织体系健全设置合理
5月28日,来自省委组织部的消息,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事业单位党组织体系健全、设置合理、制度完善、运转有序,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充分发挥。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事业单位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按照把方向、议大事、管全局的要求,统一领导本单位工作。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着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按照参与决策、推动发展、监督保障的要求,会同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实行转企改制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党组织要全面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中的党员领导人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
《意见》强调,要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的能力,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规范程序要求,严肃责任纪律,真正把人选准用好、把班子选优配强;要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委任、聘任、选任等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上来,自觉履行公益服务事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从严监督管理领导人员,综合采取考察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督促引导他们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