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风险监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18-04-17 12:04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人民网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日前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经信委、食药监局、粮食局等7部门制定印发了《2018年青海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以下简称《监测方案》),同时举办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培训班,标志着今年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启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监测方案》涵盖监测目的、监测内容、监测点设置、监测方法、结果报告和质量管理六大部分。监测内容包括食品污染及食品有害因素监测,开展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食源性致病菌分子溯源和食源性致病菌耐药性监测;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监测,开展食品中放射性水平本底监测;贫困地区特殊膳食食品营养安全指标监测,开展特殊膳食用食品和强化食品监测等四大项目。
  
  《监测方案》设定全省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采集监测样品的监测点为46个县(区、市、行委),覆盖全部市(州)和县(区、市、行委)。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在落实国家下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21大类1780份基础上,青海确定风险监测任务涉及谷物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肉与肉制品、水果、蛋与蛋制品、豆与豆制品等23大类2087份,扩增监测任务187份,并结合实际情况,自定省级专项监测任务米面制品、淀粉制品、焙烤食品3大类120份。与国家下达任务相比,青海扩增米面制品、淀粉制品2大类共307份监测任务。监测范围包括超市、收购、餐饮、商店、农贸市场、网店、流通、养殖收购和零售店等环节。
  
  《监测方案》最大的变化是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主体调整为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对2017年确定的97家哨点医院调整并设置601家医疗机构为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的主体机构,覆盖省、市(州)、县(区、市、行委)和乡镇(社区)四级医疗机构。今年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疗机构大幅度增加,覆盖面扩大,是全面落实《2018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要求的重要举措。
  
  同时,《监测方案》新增贫困地区项目营养包以及特膳食品营养指标监测,确定在乐都区、互助县、民和县、大通县、湟中县、门源县、贵德县等7个县(区)采集本地产的蔬菜(菠菜)和粮食(小麦)2大类各5份样品,开展食品中放射性水平本底监测。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够及时有效地了解青海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趋势,确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来源,收集和分析主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这些“风险雷达”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食源性疾病暴发隐患或有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异常事件时,变“被动灭火”为“主动防火”,更加有利于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和监管措施,为服务于全省公众饮食健康,保障“舌尖上的饮食安全”起到了科学安全的防线作用。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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