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咸辉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宁夏人民会堂国徽高悬、红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庄严肃穆。上午11时20分,宣誓仪式开始。石泰峰和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锐、姚爱兴、左军、吴玉才、彭友东、董玲及秘书长徐力群走到宣誓台前向宪法宣誓。
石泰峰作为领誓人,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右手举拳,高声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接着,咸辉领誓,新当选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张超超、马顺清、王和山、刘可为、许尔锋、马汉成、杨培君,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许传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沙闻麟集体向宪法宣誓。
宣誓铿锵有力,承诺掷地有声,彰显了宣誓人履职尽责的使命和担当。会场内响起阵阵热烈掌声。(记者李东梅马晓芳尚陵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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