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宁市中考改革工作启动
大西北网讯 11月10日,记者从西宁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起,全国部分城市进行中考改革试点工作,西宁市作为我省首个中考改革试点城市,已得到教育部的批准。
实施背景
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拉开了新高考制度改革工作的序幕。为了更好地对接新高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即“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促进教育全面育人和学生全面发展,2016年9月教育部出台《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全国各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试点工作。
教育部《指导意见》中指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提出改革的主要任务是:①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②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③改革招生录取办法;④完善自主招生政策;⑤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改革关键词
★全科开考
教育部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的考查”。
★综合素质评价
教育部对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是“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严格自主招生
教育部要求,为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自主招生的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招生比例,一般不超过5%。
中考改革阶段目标确定
省教育厅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总体上严格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并做了更细化和可操作的规定,确定西宁市作为我省首个试点城市,已得到教育部的批准。
★实施步骤
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阶段目标分别是:2017年,西宁市开始在城区七年级新生中进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8年西宁市三县、海东市、海南、海西、海北三州开始在七年级新生中进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9年全省都将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20年,西宁市城区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全科计分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及体育与健康10个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成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
针对学业水平测试,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列入计分科目。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