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构建按政策生育制度体系 保障女性生育期间权益
落实女性就业、女职工生育哺乳期保护等政策,落实产假、计划生育奖励假、陪产假,加大托幼、学前教育服务供给……3月9日,记者从召开的2017年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青海省将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女性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据了解,青海省的人口发展目前进入缓慢增长期,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人口增长缓慢但增速高于全国;二是生育水平接近更替水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85左右,高于全国1.54至 1.64的水平;三是家庭规模小型化,2015年每个家庭户人口3.46人,高于全国3.1人的水平,4人及以下的家庭占家庭户总数的72%;四是人口分布不平衡,出现人口向西宁、海东地区和城镇聚集的趋势;五是人口结构发生变化,2015年儿童少年和15至64岁年龄人口比重下降,65岁及以上年龄人口比重上升1.07个百分点,达到7.37%,处于人口老龄化状态;六是人口流动加剧,全省流动人口总量达到84.5万人,流动人口未来长期居留的意愿较为强烈,在流入地生育孩子的比例也超过在户籍地出生的比例。
今年青海省计划生育工作将着力保障妇女权益,落实女性就业、女职工生育哺乳期保护等政策,落实产假、计划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母婴设施建设的要求。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水平;制定支持产妇和幼儿照料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托幼、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满足新增服务需求;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确保母婴安全;加快产科医生、助产士人才培养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