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表彰“信用与社会责任”示范单位和企业家
12月2日,在青海省首届“信用与社会责任”表彰大会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信用与社会责任”示范单位,王伟明等10名“信用与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受到表彰。
记者了解到,至目前,青海省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进信用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涌现出一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和勇担社会责任的先进企业和优秀企业家,为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省企业信用协会联合省文明办、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首届“信用与社会责任”示范创建评选活动。经各地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并征求青海省有关部门的意见,决定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信用与社会责任”示范单位,王伟明等10名“信用与社会责任”优秀企业家进行表彰,以此激励和带动更多的企业和企业家参与到青海省诚信建设的行列中来。